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3篇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20 JUSTICEOFCHINA2021年第6期·总第258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mdash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JUSTICE OF CHINA2021年第6期·总第258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为例为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2月,福建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工作。调研组深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邀请人大法工委、法院、检察院、营商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广泛交流,了解近年福建各地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一、主要举措与成效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福建“多区叠加”的区位和政策优势,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多措并举,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充分发挥依法治省统筹作用。建立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机制,聚焦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制度“瓶颈”和体制福建省司法厅机制问题,协同开展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福建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等。(二)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地方立法,以良法促善治。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福建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等。厦门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福州市制定出台了《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漳州市出台了《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各有关部门分批次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食品安全等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8件。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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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排查政策措施7898份,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废止、修改。建立省级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举报和回应机制三大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实现。在全省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取消证明事项628项。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省除少数县(区)外,均已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省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55%,其中“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占比达98%。(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明市出台《三明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先行试点,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积极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等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动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六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地市均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初步实现执法力量下沉、局队合一、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任务要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39个经济发达镇下放77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五)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省法院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0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24项举措,在厦门成立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并持续深化。加大企业债务危机化解力度,积极引导通过庭外和解、重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专业化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努力保护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新模式,牵头闽东北六地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宁德巡回审判点”,搭建协同保护新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在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7个行政纠纷量较大的行政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265个。聚焦涉企纠纷排查化解,在企业设立调解组织423个,2020年成功化解4578件。制定《福建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指导意见》《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中职能作用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通过个案审理和纠错倒逼依法行政,全省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和责令履行的纠错行政复议案件928件,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23份,落实113份。(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实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进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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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OF CHINA2021年第6期·总第258期业”活动,提升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治企水平和员工的法治意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2020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2万人次,同比增长33.1%,群众满意率达99.7%。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为市场主体创业、融资、纠纷化解等提供全面、精准的法律服务。大力拓展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涉外新型公证及司法辅助事务等业务领域,在福州、厦门自贸片区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推动厦门仲裁委员会成立国际金融仲裁中心,南平仲裁委员会成立全国首家生态仲裁院。“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互联网+公证”创新模式被省政府确定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23项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公证+”多元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行政执法制度”。2020年,全省办理仲裁案件18746件,标的金额超249亿元。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民营企业和“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福建省律师业开放合作,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现有律师126名),首批在福州新大陆、厦门特步等两家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并组建专职律师法律服务团,对全省963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线上解读政策法规56场,解答法律咨询7200余次,提供法律建议1300条。泉州市丰泽区在近年打造法务综合产业园的探索实践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打造泉州“中央法务区”试验田。二、存在问题调研中,各地也提出了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面临的困难、“瓶颈”。(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质内涵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作出涉企决策和处理涉企事务时,仍沿用“管”的理念,由“管”向“服务”的理念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参差不齐。而个别部门甚至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简单等同于给予个别市场主体以特殊待遇,实际上破坏了多元市场主体之间平等公平的良性竞争环境。(二)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随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三新”大背景下,各项改革要继续突破创新面临着顶层统一设计不足和法律法规滞后的现实问题。例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一批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改革取得成效的制度,在向全省推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法规规章的规范,对市场主体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缺乏监管和处理的手段与法律依据等,可能导致制度运行中出现法律风险和诸多障碍。(三)法律服务保障不够充分。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专门机构与力量保障不充分,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市县出现法制机构整合过程中编制没有随职能划转的情况,依法治市(县、区)办的人员力量不足。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全省63%的律师事务所和77%的社会律师主要分布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主城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也呈逐年下降态势,各县(市、区)以及乡村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单薄。此外,精通国际法、经济法、金融法且能够为福建省“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不足,成为制约福建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四)放权与接权间的矛盾突出。随着“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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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审批和执法权限下放基层,由此引发了权限下放与基层“接不住”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明确向全省39个经济发达镇下放77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受限于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强且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不足等制约因素,这种矛盾更加突出。目前,福建省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证的人员整体偏少,而基层执法队伍中相当数量的人员是缺少执法资格的事业编制或聘用人员,且执法队伍还存在编制、身份、资格、制服等杂乱的实际情况,远不能满足基层执法需求。基层特别是县、乡(镇、街道)两级面临着承接有效性不足和执法效果不佳的困境。(五)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立法、执法、普法等各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的问题。尤其突出体现在横向的各部门间以及纵向的上下层级之间的数据汇聚共享程度不高,多系统同时运行的情况较多,信息壁垒未能打破,“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高频政务办理事项均在部门自建的系统中办理,企业法人、公民个人基础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共享,导致操作过程中面临“多套系统、多个流程、反复登录、反复录入”等问题。据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反映,即使是已汇聚的政务数据,也存在数据回流滞后、大容量文件无法实现“全程电子化”共享等问题,数据无法达到系统间、上下间实时业务协同办理,影响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效率。三、对策建议法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着力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推动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进一步凝聚共识和合力全省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以“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结合福建实际,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刻内涵,增强以人民为中心、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保障的意识,深入基层,与不同属性的企业和不同形态的市场主体展开交流,对在调研中发现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寻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快推进《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出台,并以此为“龙头”,严格落实立法和决策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组织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构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三级制度体系,以健全完善和精细化的法律规范体系,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和获得感,以制度保障激发市场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福建省“多区叠加”的区位优势,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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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OF CHINA2021年第6期·总第258期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勇于先行先试,在权限范围内适时制定和修改信用管理、知...
篇二: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心得体会高质量的发展必须要有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做保障,作为一名行政庭的法官助理,我常想法治化营商环境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一起工伤案件的认定、每一份行政协议的履行,都关乎企业的运转,甚至关乎很多小微企业的存亡。通过“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学习,我更深刻的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日常工作中,我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投身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立足本职工作,依法认真履职,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用工等环节的风险和困难,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位司法干警以法治护航。作为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我们要全力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本职工作,诉讼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协助法官妥善审理涉企侵权和合同纠纷,立志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以实际行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系统的、深刻的自我革命。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学习,让我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清晰地认识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本职工作,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质效,认识到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坚巨任务,既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的理念,积
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此次开展自治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是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法治环境是衡量营商环境健康与否的关键指标。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使企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够满足新时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司法公正高效是企业和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进一步提升司法良知,把“服务大局”融入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通过全面履职尽责,努力让企业有安全感、获得感,经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良性循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努力转变思想,进一步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
篇三: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XX 年 3 月 10 日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的一个热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如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几年间,***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的重要性。XX 年 X 月 X 日,***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要抓好 X 个方面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XX 年 X 月 X 日,在首届中国国际
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XX 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到 XX 年,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行动计划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建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等方面共提出 26 条具体措施。XX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
新形势下,我们要发展社会经济,必然需要改善营商环境,而改善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法治环境的改善。
二、当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世行最新发布的《XX 年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 X 个经济体中已跃居第 X 位,比 XX 年累计上升 X 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度跃升至第 X 位,五年累计上升 X 位。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就推进法
治建设服务营商环境而言,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这一点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是部分单位和个人境界不高、责任不强、作风不实,满足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求出精品,只求能交货”“不找事不惹事也不干事”,对自己工作上的问题和差距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即便看到了也不思进取、不求上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不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三定方案”为借口,这也不能办、那也不敢干;有的干部为了显示自己的清白,故意远离企业。有些人“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有的“饭不吃、礼不收,但事也不办”,宁可让人说与企业家不亲,也不让别人怀疑与企业家不清。
三是缺乏服务营商环境的抓手和措施。十九大以来,各地加大“放管服”力度,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为企业松绑解套。但是,有些部门没有明显的办事便捷感,找不到合适的载体和方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
四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问题仍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当中有的仍然信奉“无
利不起早”,潜规则仍有市场。在执法过程中,还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三、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 XX 市 XX 区建设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例,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环境下,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成效。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促进商圈经济发展、零距离服务商圈为目标,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会、人社等部门服务资源和力量,实现专业服务长效下沉,为商圈企业、商家、职工和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针对性强的法律维权等服务。
(一)XX 区商圈法律 服务工作站运行情况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XX 市 XX 区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自 XX 年 5 月底正式运行。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成立了商圈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小组。由商圈党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指导法律服务站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协调实施,对法律服务人选、
活动安排进行指导及监督。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
二是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制定完善了《值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即时办结和限期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守则》《法律服务站参与服务单位职能职责》。同时根据开展人民调解需要,成立了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商圈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商圈所在镇上的司法所长、商圈所在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商圈下属四个自治会会长为调解员。
三是严格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值班制度。法律服务站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值班人员严格考勤签到,做好服务记录。
(二)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有针对性的满足商圈法治服务需求 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服务站内参与服务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义工志愿者等人员,走访服务商铺,开展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需求调查。
根据商圈布局,活动走访分 X 个服务小组,每组 X 人,其中至少 X 名专业法律服务者。X 个服务小组分区域开展走访,向商户一一介绍商圈法律服务站位置、功能、服务时间,
不断提高商圈法律服务站知晓率,促进法律资源服务商圈群体最大化;引导商户填写法律需求调查问卷,了解商户的法律意识和详细法律需求;接受商户法律咨询,帮助解除法律困惑;讲解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走访服务人员还一一向商户宣传诚信知识,巩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理念。
自商圈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共走访商铺 X 余个,收回有效法律需求调查问卷 X 份,收集商户法律问题 X 个,其他服务问题 X 个;发放法律知识读本 X 余份。此举受到商圈商户认可。
四、对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建议 (一)主动作为,法治护航营商环境 通过在商圈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正常运行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工作中,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进一步整合资源,主动作为,强化“六大”保障。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生态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对涉及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政企纠纷等重大行政决策,当好政府决策的审核员。在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政
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严格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届前考法、届中述法等制度。
二是加快推动有关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树立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清除市场准入壁垒、政策落实“中梗阻”等问题。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在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建立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审核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集中组织清理在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不用跑”改革。
四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做好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办理法律援助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招标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
五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的社会稳定保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快速受理、及时办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建立市场主体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六是加强普法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正确的舆论保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和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巡回宣讲,制作普法“菜单”,为企业家“量身定制”课程,实行“订单式”普法。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利用企业“白名单”,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整合资源,齐心协力共建和谐环境 面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各种问题,在法治建设保障的基层上,各级各部门还应该重点打造“六个环境”。
一是重放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要指导负责到底;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搭建“一网通办”的线上平台;创新“企业承诺”的审批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实战实用”的政策体系,决不让政策躺在“抽屉”里,确保政策落地。北京市出台了降低金融信贷成本、压缩金融信贷审批时间、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服务、建立“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及奖励力度等政策。我们如何办? 二是重服务,打造温暖细致的服务环境。窗口单位和职能部门态度要热情;服务要规范,围绕“一次办成”目标,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服务;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
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杜绝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乱收费行为。
三是重治理,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党委政府要为企业、群众撑起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乡霸、村霸、地霸、车霸、路霸,决不能让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属于涉黑恶犯罪团伙,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
四是重诚信,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
高校毕业生在当地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
五是重廉洁,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做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是重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全国文明城市环境。要以更大的力度治霾,让天越来越蓝;以更大的力度治堵,让路越来越畅;以更大的力度治山,让山越来越绿;以更大的力度治水,让水越来越清;以更大的力度治脏,让城市越来越美。
优化营商环境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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