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公开方案3篇

村级财务公开方案3篇村级财务公开方案 农村三务公开“18+X”内容及模板公开项目序号公开内容时间要求党务公开1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及职责固定公开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财务公开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村级财务公开方案3篇

篇一:村级财务公开方案

三务公开“18+X”内容及模板 公开 项目 序号 公开内容 时间 要求 党务 公开 1 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及职责 固定公开 2 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

 即时公开 3 发展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

 即时公开 4 党风廉洁与作风建设(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党内处分、组织处理等)

 即时公开 5 村干部调整(干部辞职、离职及新干部选任)

 即时公开 6 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 即时公开 7 党费收缴 月度公开 村务 公开 8 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固定公开 9 党群民主议事(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等)

 即时公开 10 村级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月度公开 11 土地征收、征用及其补偿的收入、分配、使用情况,土地承包、租赁、流转等情况 即时公开 12 支农资金使用、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落实 即时公开 13 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老党员走访等优待抚恤发放 即时公开 财务 公开 13 年度财务预决算 年度公开 14 财务收支 月度公开 15 债权债务 年度公开 16 “三资”管理 即时公开 17 村干部报酬发放 年度公开 18 收益分配 年度公开 19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收益分配 即时公开 其他事项 (因村因镇制宜)

 1、贫困户脱贫情况 2、扶贫项目资金收益及使用 3、……

 党务公开模板参考 2

 村(居)

 月份党费收缴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交纳数额(元)

 序号 姓 名 交纳数额(元)

  合

  计

 党务公开模板参考 3

  村(居)“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参会人员 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

 会议议题

 会议纪要

 附会议图片

 村务公开模板参考 1

 村(居)党群民主议事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参会人员 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

 会议议题

 讨论过程 及结果

 附讨论、决议情况图片

 村务公开模板参考 2

 村级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实施情况

 原状与现状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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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居)社会救助、优待抚恤信息公开表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监督电话:

 注: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老党员走访慰问等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

 序号 姓名 组别 救济原因 救济款物

 村务公开模板参考 4

  村(居)贫困户脱贫情况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户主 姓名 组别 贫困原因 帮扶举措 是否脱贫

 财务公开模板参考 1

 村(居)

  月份财务收支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月初资金余额(现金

 元、银行存款 元)

 单位:元 月 日 摘

 要 收入 支出 经手人 批准人 备注

  财务公开模板参考 2

 村(居)债权(债务)公示表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债 权 情 况 债 务 情 况 债务人姓名

 事由

 时间

 金额

 债权人姓名

 事由

 时间

 金额

 财务公开模板参考 3

  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资源)名称 座落 发包方式 承包期限 每年租金 租金 交纳情况 备注 )

 起(年月日)

 )

 止(年月日)

 财务公开模板参考 4

  村(居)集体资产公示表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截止日期:

  年

 月

 日单位: 元、个、台、幢

 序号 名称 数量 形成时间 原值 备注

 财务公开模板参考 5

  村(居)

 年

 月村干部报酬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工资

 备注

篇二:村级财务公开方案

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 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 按照“四议”、 “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四议”即:

 村党支部会提议、 村“两委”会商议、 党员大会审议、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

 决议公开、 实施结果公开。

 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 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 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 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2009 年 11月 10 日, 中组部、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部、农业部五部门在河南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 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

 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 夯实执政基础, 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 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把推行“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 凝聚力、 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 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 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 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 切实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

  二、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 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 依法组织实施, 严格依法办事, 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 规范化。

  3、 坚持发扬民主。

 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 保障民主权利, 依法行使权力, 自觉履行义务。

  4、 坚持求真务实。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通过不断创新、 完善、 发展, 努力探索形

 成一套既符合我县实际、 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

 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 各乡 镇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既要继承发展, 又要改革创新, 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全县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 健全机构, 宣传发动阶段(2010 年 1 月 20 日—2010 年 2 月 10 日)。

 各乡镇党委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周密安排部署, 在 2 月 5 日以前召开动员会。

 同时, 要通过电视台、《广灵报》、 广灵县政务信息网、板报、 宣传资料、 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实质, 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思想基础。

  2、 组织实施, 全面推行阶段(从 2010 年 2 月 10 日—2010 年 3 月 10 日)。

 自动员会后, 全县所有村级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所有村级组织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

 乡镇党委要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顺利推进。

 在实施过程中, 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方法、 新措施, 力争通过在农村全面推行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新动力, 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供好平台, 为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分析检查, 总结经验阶段(从 2010 年 3 月 10 日—2010 年 3 月底)。

 全面推行阶段完成后, 全县立即进行“回头看”, 进入分析检查、 总结经验阶段。

 要对全面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在解决“回头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 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 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要防止形式主义、 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注重信息的及时反馈, 确保我县“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同时, 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 重点总结主要做法、 基本经验、 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 并形成科学的总结报告。

  四、 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

 明确决策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 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

 新农村建

  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村集体土地的承包、 租赁; 公益事业经费筹集、 组织实施与管理; 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 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 集体借贷、 集体企业改制; 村级建设规划、 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 宅基地审报; 计划生育、 农村低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

 规范工作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 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 村党支部会提议。

 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在广泛听取意见、 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 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 市、 县的要求, 符合本村发展实际, 符合群众意愿。

 具体而言, 提议前:

 ①广泛征求意见, 确定议事事项; ②科学论证, 规范政策审核; ③制定初步方案, 报乡 镇党委批准、 备案。提议中:

 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 ②委员充分讨论, 修改完善方案; 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

 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 村“两委”会商议。

 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 由支部书记主持, 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根据不同情况, 可采取口头、 举手、 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具体而言, 商议前:

 ①书记、 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②发放书面议题, 两委成员酝酿。

 商议中:

 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 并通报提议意见; ②“两委”充分讨论, 可邀请专家参加; 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

 商议后:

 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 征得支持。

  3、 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 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 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 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时(来源:

 文秘 114http:

 www.wenmi114.com), 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 2

 3 以上, 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 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 对方案修订完善, 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具体而言, 审议前:

 村“两委”传达议题, 党员思考, 并了解民意。

 审议中:

 ①召开党员会, 书记主持, 村主任通报意见、 方案; ②党员讨论, 完善实施方案; ③表决实施方案, 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 动员、 解释。

  4、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 由村委会主持, 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 决议前:

 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②召开预备会, 告知决策动因、 事项全景;③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

 决议中:

 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 做好详细记录; ③进行表决。

 决议后:

 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 决议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 要进行公告。

 公告的形式:

 公告采取文字、 广播等形式实施。

 公告的位置:

 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

 公告的时间:

 公告时间不少于 7 天。

 公告过程中, 要做好解释工作; 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 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

 公告期间, 村“两委”成员、 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 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 调查, 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公告期间, 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 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 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 说明情况, 宣布决议无效, 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 组织实施决议。

 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 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

 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 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 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二是接受监督, 定期向党员、 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 账目、 预算。

 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 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 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 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

 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 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发挥党员大会、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 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具体要求为:

 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②公示内容要详实、 准确、 全面; 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 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 ④对村委会解释、 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 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 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表决, 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三)

 完善相关制度

 为适应实施“四议两公开”的需要, 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 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以服务群众为中心, 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 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 服务承诺、 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 采取适当方式, 有效地联系群众, 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 在了解群众意愿、 需求, 反映群众意见、 建议中发挥作用。

  2、 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和要求, 把好政治关、 能力关、 结构关, 足额选好村民代表。

 在此基础上, 本着“就近居住、 便于联系”的原则, 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 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 100%。

 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 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 同时宣传、 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 重新推选。

  3、 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 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及时性、 真实性监督评议。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 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

 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 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畅通民意渠道, 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 建议以及合理诉求, 不断完善决策, 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 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 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 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 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 企业、设备、 设施等, 均为无效, 村民有权拒绝,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 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

 落实领导责任。...

篇三:村级财务公开方案

业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的通知 农经发 [2011] 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 农村经济)厅 (委、 办、 局),

 监察厅(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 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现将修订后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印 发 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1997年1 2B 1 6日 农业部、 监察部印发的 《 村集体经济组 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农经发I19971 5号) 同时废止。

 农业部监察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 督, 促进 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 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 策,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按村或 村 民小组设置 的集体经济组织 (以 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 。

 代行村集体 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村民 小组) 、 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 织职能的农村社区 (居委会) 、 村集 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 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集体 经济组织 实 行财务公开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 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 目, 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 如实向全体成 员公开, 接受成员监 督。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

 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 的财务公开资料, 并指导、 帮助、 督 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2ol1~12期 l

 9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 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 财小组, 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 员会议 或成员代表 会议从村 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 , 其成 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 定, 一 ·般为3至5人; 村干部、 财会人 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 组成员。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 财务计划 1. 财务收支计划;

 2. 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 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 . 公益事业建 设及 “ 一事一 议” 筹资筹劳计划;

 5. 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 资源 开发利用、 对外投资等计划;

 6. 收益分配计划;

 7.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 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 务计划。

 (二) 各项收入 1. 产品销售收入、 租赁收入、

 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

 2. 发包及上交收入;

 3. 投资收入;

 4.“一事一议 筹资及以资代 劳款项;

 1 0

 l 农村财务会计

 5.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 款项;

 6. 上级专项补助款项;

 7. 征占 土地补偿款项;

 8. 救济扶贫款项;

 9. 社会捐赠款项;

 1 O. 资产处置收入;

 I1. 其他收入 。

 (三) 各项支出 1. 集体经营支出;

 2. 村组 (社) 干部报酬;

 3. 报刊费支出;

 4. 办公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卫 生费、 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

 5. 集体公益福利支出;

 6.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7. 征占土地补偿支出;

 8. 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9. 社会捐赠支出;

 l0. 其他支出。

 (四) 各项资产 1. 现金及银行存款;

 2. 产品物资;

 3. 固定资产;

 4. 农业资产;

 5. 对外投资;

 6. 其他资产。

 (五 ) 各类资源。

 包括集体所 有 的耕地 、 林 地 、 草地 、 园地 、 滩 涂、 水面、“四荒地 ” 、 集体建设用 地等。

  (六) 债权债务 1. 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2. 银行 (信用社) 贷款;

 3. 欠单位和个人款;

 4. 其他债权债务。

 (七) 收益分配 1. 收益总额,

 2. 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

 3. 提取福利费数额;

 4. 外来投资分利数额;

 5. 成员分配数额;

 6.其他分配数额。

 (八)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 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 开。

 下列事项, 应当专项公开:

 (一) 集体土地征 占补偿及分 配情况;

 (二) 集体 资产资源发包、 租 赁、出让、投 资及收益 ( 亏损 ) 情 况 ;

 (三) 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 算情况;

 ( 四)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及 使用情况;

 (五) 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 的事项。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财务往来较 多的, 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

 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农 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确定。

 对于多 数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 的

 内容, 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

 涉及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 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

 设置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

 ~同时, 也可以通过广播、 网络、 “明白

 纸” 、 会议、 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 辅助公开。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财务公开 前, 应当由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 内

 容的真实陛、 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出

 审查意见。

 财务公开资料经村集体 经济组织负责人、 民主理财小组负 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后公开, 并报乡 (镇)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公开后, 主要负责人应当及 时安排 专门时间, 解答群众提出的质疑和 问题 , 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

 对 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解决;

 时难以答复解决的, 要作出解释。

 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 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乡 (镇) 、 村两级要 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档案 管理制度, 及时搜集、 整理财务 公 开档案, 并妥善保存。

 财务公开档案 应当包括财务公开 内容及审查、 审 一2011~12期I

 l 1

 核资料 , 成 员意见、建议及处理情 况记录等。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享有下列监督权:

 ( 一 ) 有权对公开的内容提 出

 质疑;

 (二) 有权委托民丰理财小组 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三) 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 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四) 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

 l}l 1 存在的问题, 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民 卞理财小组行使下列监督权:

 (一 一 )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 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 二 ) 审核原始凭证, 查阅有关 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否决不合规开支。

 对否决有异议的,

 町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会议或 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 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 和监督, 对公开中有关问题提 出 处理建议;

 (四) 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

 财务和公开巾的问题。

 第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民 理财小组应当自觉接受村党支部 卡 兀 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指导, 依法 依规履行监督职责, 定期向成员会 议或成 员代表会议汇报民丰理财和 l 2 农 村财 务会 计 财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不得徇私 舞弊、 滥用职权。理财小组成员 督不力、 怠于履行职责的, 成 员会议 或成员代表会议应当终止其职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 理部门和乡(镇 ) 党委、 政府彳 『 使 卜

 列指导和监督职责:

 ( 一 ) 指导和监督村集体 组织依照本规定实行财务公开;

 (一

 ) 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 组织建直健全财务公开制度

 (一 ) 对财务公开 中存在的问

 题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村 集体经济组织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机构, 甫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音 }5

 门和乡 (镇) 党委或政府责令限期纠 济 ; 仍小纠j 的, 由县级纪检监察机 关和乡 (镇) 党委或政府依照有芙规 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县、乡 (镇) 两级应 将执孑 _ j= 本规定纳入党委和政府_f

 r卜

 的目 标管理, 作为考核乡 (镇) 村两级 f 部的重要内容, 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各 省、自治 区、直 辖市农业、 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 定,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细则或办法, 并报农业部、

 郜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定1 ~2012年1 月 】

 日 起施行。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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