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标准20145篇三期标准2014 人身损害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期标准2014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三期标准2014
损害三期评定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 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 营养期、 护理期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 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 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 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 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 营养和护理的时间, 分别称为休息期、 营养期和护理期。
2. 1 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 医疗休息期)
, 是指人体损伤后, 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 不能参加一般工作、 学习、 活动的时间。
2. 2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
, 是指人体损伤后, 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 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 3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
, 是指人体损伤后, 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 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3 总则
3. 1 目的
本标准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 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 2 评定原则
人体损伤后, 休息、 营养、 护理期限的评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 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 个体年龄、 身体状况等因素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
4 头部损伤
4. 1 头皮损伤
4. 1. 1 头皮擦挫伤
头皮擦挫伤: 休息 1-15 日, 营养 1-7 日, 无需护理。
4. 1. 2 头皮血肿
皮下血肿:
休息 7-15 日, 无需营养, 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
休息 15-60 日, 营养 7 日, 护理 1-7 日。
骨膜下血肿:
休息 7-30 日, 营养 7 日,
无需护理。
帽状腱膜下血肿需穿刺抽血:
休息 30-60 日, 营养 15 日, 护理 1-15 日。
4. 1. 3 头皮裂伤
钝器创口长度<6cm 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
休息 15-30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 1-7日。
钝器创口长度≥6cm 或者锐器创口长度≥8cm:
休息 15-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1-7 日。
4. 1. 4 头皮撕脱伤
撕脱面积<20cm:
休息 15-30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 1-7 日。
撕脱面积≥20cm2: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撕脱面积≥25%伴失血性休克:
休息 90-120 日, 营养 60 日, 护理 30-90 日。
24. 2 颅骨骨折
4. 2. 1 颅盖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
休息 30-6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30 日。
4. 2. 1 颅底骨折
颅底单纯骨折:
休息 30-9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15 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 颅神经损伤: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30 日。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需手术修补:
休息 90-120 日, 营养 60 日, 护理 30-60 日。
4. 3 脑损伤
4. 3. 1 脑震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脑震荡:
休息 30-60 日, 营养 15 日, 护理 15 日。
4. 3. 2 脑挫裂伤(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挫裂伤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 30-9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30 日。
脑挫裂伤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30-60 日, 护理 30-60。
4. 3. 3 颅内血肿(包括硬膜外、 下血肿和脑内血肿)
颅内血肿不伴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休息 30-9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30 日。
颅内血肿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30-60 日, 护理 30-60 日。
颅内血肿需手术治疗: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60-90 日, 护理 30-90 日。
4. 4 脑损伤后遗症
4. 4. 1 外伤性癫痫
严重外伤性癫痫, 药物不能控制, 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三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外伤性癫痫, 药物不能完全控制, 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 240-270 日。
外伤性癫痫, 药物不能完全控制, 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 180-210 日。
外伤性癫痫, 药物不能完全控制, 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九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 120-150 日。
外伤性癫痫, 药物能够控制, 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 60-120 日。
4. 4. 2 外伤性智力缺损或者精神障碍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 20 以下) 或精神障碍,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一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 34 以下) 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 三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 49 以下) 或精神障碍,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间或需要帮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部分护理依赖。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 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 需要指导或者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但能部分代偿, 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 六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 护理 120-150 日。
轻度智力缺损(智商 70 以下) 或精神障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 八级、 九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同原损伤的条款, 护理 60-120 日。
4. 4. 3 脑外伤后肢体功能障碍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 3 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一级):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全部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 2 级以下) 或者偏瘫 (肌力 2 级以下) ,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 3 级以下) 或者偏瘫(肌力 3 级以下)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二级、三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治疗期间的护理同原损伤, 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 4 级以下)或者偏瘫(肌力 4 级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四级)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期可根据实际治疗情况确定。
偏瘫(一肢以上肌力 2 级以下) 或者单瘫(肌力 2 级以下) , 偏瘫 (一肢肌力 3 级以下) 或者单瘫(肌力 3 级以下)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五级、 六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 120-150 日。
偏瘫(一肢肌力 4 级) 或者单瘫(肌力 4 级)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七级)
:
休息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上限可至评残日前一日, 营养在原损伤的条款基础上加 90 日, 护理60-120 日。
1 面部损伤
5. 1 颌面部损伤
5. 1. 1 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颌面部软组织擦挫伤:
休息 1-15 日, 营养 1-7 日, 无需护理。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 5cm:
休息 15-30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 1-7日。
颌面部软组织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3. 5cm:
休息 15-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1-7日。
颌面部穿通伤:
休息 20-60 日, 营养 15 日, 护理 1-7 日。
5. 1. 2 颧弓、 颧骨骨折
颧弓、 颧骨骨折无移位:
休息 30-6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15-30 日。
颧弓、 颧骨骨折有移位: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30-60 日, 护理 30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30-60 日, 护理 30 日。
5. 1. 3 上、 下颌骨骨折
上颌骨骨折:
休息 30-180 日, 营养 60 日, 护理 15-30 日。
下颌骨骨折:
休息 30-180 日, 营养 60 日, 护理 15-30 日。
上、 下颌骨双骨折: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60-90 日, 护理 30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60-90 日, 护理 30 日。
Le FortⅡ 、 Le FortⅢ型骨折伴有复视等: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 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需做颌固定治疗, 不能进食的:
休息 30-180 日, 营养 90-120 日, 护理 30-60 日。
5. 1. 4 颞下颌关节损伤
颞下颌关节脱位:
休息 30-6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15 日。
颞下颌关节强直:
休息 30-9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1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60-90 日, 营养 30 日, 护理 15-30 日。
5. 1. 5 腮腺及导管损伤
非手术治疗: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30-90 日, 营养 7-20 日, 护理 7-15 日。
5. 1. 6 面神经损伤
面神经损伤:
休息 30-90 日, 营养 7-30 日, 护理 7-30 日。
面神经损伤后留有后遗症, 需行整形手术: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 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 2 口腔损伤
5. 2. 1 牙槽骨骨折
非手术治疗:
休息 15-3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7-1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30-60 日, 营养 30-60 日, 护理 15-30 日。
5. 2. 2 牙齿损伤
牙齿挫伤或脱位:
休息 1-15 日, 营养 1-15 日, 无需护理。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
休息 7-3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7 日。
5. 2. 3 舌损伤
舌裂伤:
休息 7-15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1-7 日。
舌缺损或离断:
休息 30-90 日, 营养 30-90 日, 护理 7-15 日。
5. 3 眼部损伤
5. 3. 1 眼睑损伤
眼睑血肿:
休息 7-15 日, 无需营养, 无需护理。
眼睑裂伤无后遗症:
休息 15-30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 1-7 日。
眼睑裂伤致上睑下垂:
休息 30 日-9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20 日。
眼睑裂伤致闭合不全:
休息 30 日-9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20 日。
眼睑裂伤致睑内外翻:
休息 30 日-9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20 日。
5. 3. 2 泪器损伤
泪腺损伤:
休息 30 日, 无需营养, 无需护理。
泪囊损伤、 泪小管损伤、 泪点损伤、 鼻泪管损伤: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7-1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30-9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泪器损伤经手术治疗无效, 引起溢泪: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 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 3. 3 结膜损伤
结膜擦挫伤:
休息 1-7 日, 无需营养, 无需护理。
结膜裂伤:
休息 7-15 日, 营养 1-7 日, 护理 1-7 日。
结膜损伤遗有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30-45日。
5. 3. 4 角膜损伤
角膜擦挫伤:
休息 15-3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角膜撕裂伤:
休息 30-90 日, 营养 20-45 日, 护理 20-45 日。
角膜穿通伤: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20-45 日, 护理 20-4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30-45 日, 护理 30-45 日。
5. 3. 5 虹膜睫状体损伤
虹膜损伤致瞳孔变形: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外伤性虹睫炎: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虹膜根部离断: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外伤性无虹膜: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5-30 日。
前房出血: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5-30 日。
房角后退: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5-30 日。
睫状体脱离: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20-45 日, 护理 20-45 日。
玻璃体积血: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20-45 日, 护理 20-45 日。
继发性青光眼: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 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角膜血染:
休息 30-9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20 日。
角膜血染行角膜移植术:
根据实际治疗情况, 其中休息期最长至评残日前一日。
5. 3. 6 晶状体损伤
晶状体脱位:
休息 30-90 日, 营养 7 日, 护理 7-20 日。
外伤性白内障: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15-30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15-30 日。
5. 3. 7 玻璃体损伤
玻璃体脱离:
休息 30 日, 营养 7 日, 护理 7-15 日。
玻璃体疝、 玻璃体脱出:
休息 30-9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理 15-30 日。
玻璃体积血:
休息 90-180 日, 营养 30-45 日, 护理 30-45 日。
手术治疗:
休息 60-180 日, 营养 15-45 日, 护理 15-45 日。
5. 3. 8 眼底损伤
视网膜震荡:
休息 30-60 日, 营养 7-15 日, 护理 7-15 日。
视网膜出血:
休息 30-60 日, 营养 15 日, 护理 15 日。
视网膜脱离: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30-45 日, 护理 30-45 日。
脉络膜出血:
休息 60-120 日, 营养 15-30 日, 护...
篇二:三期标准2014
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成都 77 人)序号 姓名
性别 1 张
洪 男
四川三江建设有限公司 2 孙
广 男
四川电力送变电公司 3 王永珠 男
四川省机械化公司 4 赵
宇 男
四川明发建筑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5 陈
元 男
四川宏远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 游
江
7 付学刚男
成都市君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 李远茹 男
成都市崇兴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9 曹中建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0 邓正梅 女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 李洪奇 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2 刘衍堂 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3 张
敏 女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4 闫红兵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5 王京璐 男
斯伦贝谢油田服务中国公司成都基地
16 王欣怡 男
斯伦贝谢油田服务中国公司成都基地 单
位 营业性/ 非营业性
非营业性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实际负责人营业性
营业性
董事长 营业性
副
总 营业性
部
长 营业性
安质部长
非营业性 经
理
油田作业 作业经理 职
务 联系电话 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实际负责人矿
长
13608096117 13308207933 13808092664 13258376073 18980839026 13880996225 13881770957 13408013999 13388167998 13880180869 68311118 68311005 68311041 68311069 15196655091 13500051018
17 王
兵 男
斯伦贝谢油田服务中国公司成都基地 18 游先觉 男
四川环宇爆破公司 19 杨
波 男
中铁二局新技术爆破公司 20 罗
杨 男
中铁八局二公司 21 潘祥生 男
四川铁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2 吴高见 男
水电五局 23 杨玉银 男
水电五局 24 龙海林 男
启典有限公司 25 邱建英 女 龙泉顺吉爆破有限公司
26 宋
平 男
西南石油局测井公司 27 戴永培彭州安顺民爆器材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28 张明团彭州安顺民爆器材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29 贾旭明彭州市宝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谢良发成都市蓉盛民爆公司彭州分公司
31 申茂夏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32 王长川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33 刘
桦成都市顺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34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35 张家全成都鸿福龙运输装卸有限公司
36 王祥勇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37 杨正渠峨 眉 电 影 制 片 厂
营业性 营业性 非营业性 副部长 营业性 非营业性 副总经理 非营业性 副主任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非营业性 总经理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专
员
总经理 总经理 13568800829 13980700792 13980619817 13980587613 13808017340 84461496 84461496 18980000169 13881719222 13980764880 13730609083 13668259078 13980825858 经
理 总经理 经
理 主
任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15828076209 总经理 保卫部主任13980998883 法
人
13981783713 83370126
13908013101 87407841 87332087
38 张晓天39 张兴顺40 王
东41 郭永新42 董
键43 赵忠义44 郑超宇45 杨昕皓46 刘继娲47 李
强48 李绍荣49 程小平50 岳明泽51 肖
凡52 胥
星53 阎大良54 孙善其55 张朝福56 程长春57 杨宗缉 男
四川鑫华爆破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58 邓
谦 男
四川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材地质勘查中心矿山工程公司 四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四川四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成都聚能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聚能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第四分公司 四川向东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远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远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邛崃市平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邛崃市平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市公路桥梁桥工程有限公司
邛崃市公路桥梁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
人 副经理
法
人
负责人
法
人
负责人
经
理 部
长 87371152 86627648 13980806600 13981890998 87399352 13980906190 86925954 13348876992 13330991590 13981826113 13548063536 13981886358 87019302 13908066356 85556168 1388057193213882114399 13808192868 13908095830 13982181998 13541281715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59 李江平 男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
60 艾勇刚男
成都蓉盛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齐欣分公司 营业性 61 苟水宏 男
和昌( 成都)
化工有限公司
62 李光强 男
成都蓉盛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63 成都市新津县顺平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64 张继红 男
四川省新津金华芒硝矿
65 彭元忠 男
四川省新津联发芒硝有限责任公司
66 曾庆福 男
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7 李
飞 男
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8 周阳甘 男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9 彭兴安 男
四川九州矿业有限公司 70 周进泽四川省交通厅规划勘察设计院 71 罗
俊 女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2 李
雷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73 谭祥云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74 赵德富 男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 75 徐
勇男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 76 付
强 男
四川省冶金机械厂 77 张
柯 男
四川省冶金机械厂 营业性 科
长 经
理 主 任
13981823029 15928662667 13648033181 非营业性营业性
董事长
13908202245 非营业性非营业性营业性 营业性
非营业性 副总经理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科
长 非营业性 副部长 非营业性 厂
长 主
任
主
任
总经理 副经理
13668213347 13438931165 13908025789 15681359999 13688100487 13558899208 13708181350 13608025362 13882177257 13308200856 13908091872 13348853537 13668187648 13881887205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绵阳 1 人)
序号 1 姓名
性别 男
盐亭县恒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营业性/非营业性营业性 职 务 联系电话 刘劲松 负责人 13808117397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广元 1 3 人)
序号 姓名
别 1 喻建春男
广元市广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 赵
平男
广元市广发爆破工程公司 3 敬金权男
广元金开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 宁德兵男
广元市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5 胡志保男
广元市元坝区兴远爆破公司 6 刘艳华女 广元市元坝区富安爆破公司 7 顾代君男
广元市朝天区怡兴爆破服务公司 8 赵明强男
广元市亨利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李
刚男
青川县宏瑞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 陈春燕女 青川县宏达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11 何光福男
剑阁县恒安爆破公司 12 何
刚男
苍溪县平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3 吴
伟男
苍溪万顺爆破服务公司 性单
位 营业性/非营业性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职
务 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 13980161090 负责人 13881209996 企业法人 18980169999 企业法人 13881606900 企业法人 15883539099 企业法人 13458454636 企业法人 13908129865 企业法人 13518325459 企业法人 13547195555 企业法人 13981205602 企业法人 13808123954 企业法人 13808125984 企业法人 13980165870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内江 1 2 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男
内江市康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市中区分公司 2 温济汀男
四川内江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3 涂世辉男
四川内江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4 黄
浩男
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 5 莫通发男
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 6 罗南良男
重庆市荣昌县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性 7 张
杰男
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雷
艺男
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邓维敏男
内江市维山爆破有限公司 10 申宝华男
内江市维山爆破有限公司 11 蔡
辉男
四川省资中县骏达爆破有限公司 12 陈经国男
隆昌县吉安爆破公司 单
位 营业性/非营业性职
务 联系电话 1 黎
剑营业性 总经理 13990549999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
理 主
任 负责人 副经理 安全负责人 13730772688 董事长 13990586618 经
理 13808256858 总经理 13990546293 法
人 13909052249 13088228666 13668358819 13568001089 13568001089 15183288882 15282113355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乐山 1 9 人)
序号 别 1 李国念 男
龙池大沟石膏矿 2 马群英 女 龙池光银石膏矿
3 骆向华 男
峨眉山市龙坤石业有限公司
4 林九俸 男
大为九俸石膏矿
5 林禹铭 男
大为众鑫石膏矿
6 韩友军 男
峨眉山市后溪河石膏矿
7 李
华 男
大为群达石膏矿
8 刘光明 男
大为群林石膏矿
9 胡学春 男
峨眉山市坤山工贸有限公司 10 郭明海 男
峨眉山市兴华采石场 11 詹金华 男
峨眉山市大为石膏矿
12 易晓明 男
峨眉山市龙盛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13 洪佳华 男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分公司 营业性 14 杨君友 男
龙门三友粘土矿
15 罗光前 男
龙门四河沟煤矿
16 杨文擎 男
马边大西洋三河口 电站 姓名
性单
位 营业性/ 非营业性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负责人 非营业性 负责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非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职
务 联系电话 13096052333
13890681209 13118392614
13508132236
13088392668
13980268986
18608062519
13508134689
18602740499
13890614444
13808139938
13508157129
15281970388
13881382000
13308138887
13440124566 法
人 负责人 法
人 法
人 技术负责人非营业性非营业性非营业性
17 范术林 男
马边福马矿业 18 蒋
波 男
四 川 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峨眉 山 分公司 ( 峨眉山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9 刘则章 男
龙门粘土矿
非营业性总经理 15892805299 营业性
法
人 13980272999
非营业性法
人 13881352583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南充 1 9 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1 文
松 南充市顺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2 江永汉 四川泛亚民爆公司 3 王艺成 南充市民爆公司 4 程荣学 荣欣爆破有限公司 5 祝继权 鑫顺民爆工程公司 6 王子宪 鑫顺民爆工程公司 7 张洪强 四川镇宇民爆工程公司 8 杜育茂 四川镇宇民爆工程公司 9 郭文和 西充县民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0 朱洪兵 西充县民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1 苏青松 西充县昌松爆破公司 12 何华强 南部锐锋爆破公司 13 何
奇 南部锐锋爆破公司 14 蔺子伟 四川省永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5 杨
斌 阆中市风行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6 王知军 南充市知军爆破公司 单
位 营业性/非营业性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职
务 联系电话 总经理 经
理 经
理 经
理 经
理 会
计 经
理 技术员
经
理 主
任 经
理 经
理 副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
总经理
15328890889 13708270258 15181717777 13808276368 13518299589 13930850836 13880595158 13890876383 15892780528 13778462825 18808176698 13808272996 13890736776 13890746789 13320763819 13700979006
17 肖
铁18 易
淼19 苟传兴 营山县宏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南充厉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蓬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性 营业性 营业性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3198433999 法
人 13890779883 13708277805
第三期涉爆单位爆破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巴中 1 2 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1 刘
孺男
巴中市易安爆破公司 2 李建春男
巴中市易安爆破公司 3 朱有军男
巴中市天威爆破公司 4 杜
柯男
巴中市天威爆破公司 5 卢本国男
通江县顺丰爆破公司 6 龚学国男
通江县宏星爆破公司 7 杜
晓男
南江县中顺爆破公司 8 李朝军男
南江县鑫瑞爆破公司 9 李朝俊男
平昌县瑞晟爆破公司 10 程
钢男
平昌县瑞晟爆破公司 11 吴
斌男
平昌县鸿运爆破公司 12 何朝义男
平昌县鸿运爆破公司 单
位 营业性/非营业性营业性 董事长 营业性 总经理 营业性 董事长 营业性 副总经理 13908293961 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副总经理 13778453006 营业性 总经理 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负责人 营业性 法
人 营业性 负责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15528677888 15882729523 13608243070 13981666255 13908235771 18981686699 134583...
篇三:三期标准2014
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JTG 厅 D70/2-01-2014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Lighting of Highway Tunnels 2014 -07-14 发布 2014-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E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Guidelines for Design of Lighting of Highway Tunnels JTG/T D70/2-01-2014 主编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实施日期: 2014 年 08 月 01 日~8 飞文 iii* 版社欣 t 京有限念司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 / T D7 0/ 2 -0 1-2014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一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4.7 ISBN 978-7-114-11541-7 I.①公… II. ①招… 皿①公路隧道一照明设计一设计标准一中国 N ( U459. 2-65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2014) 第 155290 号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标准名称: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标准编号: JTG/T D70/2-01-2014 主编单位:招商局 重 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责任编辑:丁遥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 有 限公 司地 址: (刚刚 1 )北 京 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 3 号网址: http: // www. ccpress. com. cn 销售电话: (010) 59757973 总经销: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发 行部经 销:各地新华书店印 刷: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开 本: 880 x 1230 1/ 16 印 张: 3.5 于 ...... 数: 78 千版 次: 2014 年 7 月 第 1 版印 次: 2014 年 7 月 第 l 次印刷书号: ISBN 978-7-114-11541-7 定价: 35. ∞元( 有印刷 、装 订质 量 问题的图书 , 由本公司负责调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第 34 号~ 口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的公告现发布 《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T D70/2-01-2014) 和 《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 (JTG/T D70/2-02--2014)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
原 《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TJ 026. 1 一 1999) 同时废止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T D70/2-01-2014) 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 (JTG/T D70/2-02-2014) 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 号,邮政编码: 400067) ,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 年 7 月 14 日2014 年 7 月 16 日印发
前言目。昌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7) 378 号《关于下达 2007 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由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细则》的编制工作。《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TJ 026. 1-1999) 自 20 ∞年 6 月 1 日发布实施以来,作为公路隧道照明设计首部专业规范,对规范设计行为、保障我国公路隧道运营安全和推进公路隧道照明科技进步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
近十余年来,我国公路隧道规模不断扩大、种类逐渐增多,公路隧道建设与运营管理积累了较多经验,各种新型节能照明技术也不断发展和成熟 。
本细则是在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综合考虑了我国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技术发展趋势和隧道照明建设现状,积极引进吸收了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并借鉴了国外公路隧道照明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JTG/T D71-2 ∞ 4) 及《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 η026. 1-1999) 中涉及公路隧道照明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扩充,经批准后以《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T D70/2-01-2014) 颁布实施。本细则由 11 章和 2 个附录构成,即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一般规定、 4 人口段照明、 5 过渡段照明、 6 中间段照明、 7 出口段照明、 8 应急照明与洞外引道照明、 9 节能标准与措施、 10 照明计算、 11 照明控制设计原则、附录 A 路面简化亮度系数、附录B 照明计算举例 。与《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JTJ 026.1 一 1999 )相比较,本次编制在照明指标、调光模式、节能标准等方面有重大修改;调整了隧道照明设置条件、人口段照明设置方法、中间段亮度;对洞外亮度指标、隧道运营调光模式与指标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隧道照明分期实施、短隧道照明参数 、 节能光源指标的规定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函告本细则日常管理组,联系人:涂耘(地址:重庆市南 岸 区学府大道 33 号,邮编: 400067; 电话: 023-62653440 , 传真: 023-62653078; 邮箱: tuyun@ cmhk. com) ,以便下次修订时研用 。主编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重庆交通大学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长安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 / T D70 /2-01--2014) 主 编:蒋树屏主要参编人员:涂耘匾国王晓雯吴德兴谢永利陈建忠邓欣王明年李伟平王亚琼李科王少飞周健王小军-2 一
自次目次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 .42.1 术语………………………………………………………………………………… 42.2 符号………………........……………………·…….........................……….. 5 3 一艘规定………………………………………………………………………………… 74 入口段照明........………….........….........…..........…………..............………. 14 4. 1 人口段亮度………………………………………………………………………… 144.2 洞外亮度………........……….........….........…………·……………………… 154.3 人口段长度………………………………………………………………………… 175 过渡段照明…………................….......……...............…·….................……. 19 6 中间段照明........………………….......................... . ………….........……·…… 226.1 中间段亮度………........…………….........………………….........…………. 22 6.2 中间段灯具布置…………………………………………………………………… 236.3 紧急停车带和横通道照明…………..............…..............…...............….. 25 7 出口段照明………….......…………………….......………………......,..…………. 26 8 应急照明与洞外引道照明………........…·………........………….........…………. 27 8. 1 应急照明…………........………..................................……..............…. 27 8.2 洞外引道照明……........….............. . .........…,................ . ... . .....………. 27 9 节能标准与措施…………........................................................................ 29 9.1 一般规定…………………………………………………………………………… 299.2 节能标准…………………………………………………………………………… 299.3 节能措施……….............................................................................. 30 m 照明计算……………………………………………………………………………… 3510.1 一般规定………………………………………………………………………… 3510.2 照度计算…·…………………………………………………………………….. 35 10.3 亮度计算……………………………………………………………………….. 37 10.4 均匀度计算……………………………………………………………………… 38
公路隧道照明 设 计细贝 IJ (JTG/T D70/2-01-2014) 11 照明控制设计原则…........…….........…………….........………………………- 39 附录 A 路面简化亮度系数…..............……·……........…………….........……… .40附录 B 照明计算举例…………………………………………………………………… 4本细则用词用语说明……………………..... . ..………... . .....…..................……… .46一 2 一
1 总则条文说明本细则以道,与山岭隧 、不同 。1. O. 3 条文说明照明设计 。总贝 IJ字 隧道 。规模与隧道长度 、 平曲线、1. O. 4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小时交通 量 应为混合车型设计 高峰 小时交通 量 。条文说明工可报告提供的预测交通量采用的车型是标准小客车 (pcu) ,照明设计时需将标
公 路隧 道 照明设计细则 (JTG / T D70 / 2-01-2014) 准小客车交通量换算成混合车型高峰小时交通量 。1. O. 5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应统筹规划,一次设计;照明设施可根据预测交通量变化分期实施 。条文说明为保障运营安全、减少初期投资、降低运营能耗,隧道照明系统可根据预测交通量变化分期实施。经调查,照明设施通常分两期实施:高速公路和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分期按 10 年为界划分;具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及二级、三级公路隧道按 7 年为界划分;四级公路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但鉴于各地交通量增长的不平衡性,为合理设置照明系统规模,也考虑根据预测交通量变化分多期实施 。
例如,分三期实施时,高速公路和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隧道照明设计采用的设计小时交通量一期按 350vehl( h . ln) , 二期、三期分别按 10 年、 20 年预测交通量确定;具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及二级、三级公路隧道照明设计采用的设计小时交通量一期按 180vehl( h . ln) ,二期、三期分别按 7年、 15 年预测交通量确定 。照明设计时,通常从照明光源选择、灯具的布置形式和功率变化等方面提出分期实施方案,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满足隧道各分期不同照明要求的最佳方案 。1. o. 6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应分别针对正常交通工况和异常交通工况进行设计。条文说明异常交通工况包括交通事故、火灾等需紧急疏散救援及养护、检修、施工等需特殊照明的状况 。1. O. 7 公路隧道照明应进行调光控制设计 。条文说明可靠、先进的照明控制是确保隧道安全运营及节能的重要手段 。
通过照明调光控制,使亮度水平更加符合实际的车流量和洞外亮度情况,从而达到安全运营和节能降耗的目的 。1. O. 8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应积极而稳妥地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条文说明近十年来,围绕公路隧道照明,国内外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通透卒"、-2 一
总则"中间视觉"、"智能调光"等理论或方法,开发并应用了 LED 、羊端无极荧光灯等新型光源,推动了公路隧道照明科技进步 。
通过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 、 新设备,提高照明质量、节约能耗,使隧道照明更加科学合理 。1. O. 9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 3 一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 JT G/ T 070/2- 01 -- 2014 )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 1. 1 照度表面上 一 点的照2. 1. 2 亮度单位技影面 ,2. 1. 3 接、隧道人口过渡设 置 的照的照明段 。2.1.7 出口段 exit zone 低亮度环境隧道内 靠 近隧道行车出口的照明段,是使驾驶员视觉适应洞内低亮度向洞外高亮度过渡设置的照明段 。2.1.8 洞外亮度 adaptation luminance 距洞口一个停车视距处 、离 路面1. 5 m 高,正对洞口方向 2 0 。视场范围内环境的平均亮度 。-4 一
术语和符号2.1.9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的照明 。2. 1. 10 路面平均照度 average road surtace illuminance 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的平均值 。2. 1. 12 路面亮度路面上最小亮2.1.14 照明装平均亮度与2. 1. 15 在相同自出的总光iN~2.2 符号E av- -- 路面Jj 毡" 噩 þ "f 一闪烁频 战 以H 一--灯 具光源中 J ~I c-y - 一灯 具在计算点的、k 一一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 ;L 一 一隧道长度;L 20 (5) 一一 洞外亮度 ;L av -- - 路面平均亮度;L ex --- 出口段亮度;L in - - 中间段亮度;L min -- - 路面最小亮度;L: nìn - -- 路面中线最小亮度;一 5 一置提供 路面的内所有光源发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T D70 /2-01--2014) LLax- 一路面中线最大亮度;L th 一一人口段亮度;L tr --- 过渡段亮度;N 一一设计小时交通量;M 一一一养护系数;S 一一灯具间距 。一 6-
般规定3 一般规定3.0.1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应满足路面平均亮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闪烁和诱导性要求 。条文说明机动车驾驶员行车时,视觉感受到的是路面亮度,因此以路面亮度作为照明指标较为科学合理 。
目前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 和世界上多数国家均以亮度指标为依据制定隧道照明标准 。照明系统闪烁频率与照明亮度、灯具布置和行车速度等因素有关,合理确定闪烁频率可避免视觉上的不舒适与心理干扰...
篇四:三期标准2014
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总机: 8610 6506 9866 传真: 8610 6506 9863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8号院三里屯SOHO写字楼C座18层 (100027)www.ke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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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关于
县 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
之
法律意见书
柯杰(债)专字(2022)第 126号
2022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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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释义 .............................................................................................................................. 3 二、 本次发行 ...................................................................................................................... 5 三、 本项目 .......................................................................................................................... 5 四、 项目实施主体 .............................................................................................................. 6 五、 项目批准文件 .............................................................................................................. 7 六、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 10 七、 中介服务机构 ............................................................................................................ 10 八、 结论意见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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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关于县 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根据《预算法》、《证券法》、国发[2014]43 号文、财预[2015]225 号文、财预[2016]155 号文、财预[2018]28 号文、财库[2019]23 号文、财库[2020]36 号文、财库[2020]43 号文和《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项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指引,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指引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获取了委托方和相关主体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本所已经得到委托方的承诺,保证其及相关主体所提供给本所的资料、文件和说明以及所披露的事实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且无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其及相关主体所提供给本所的资料或文件为副本(包括电子版,下同)或复印件的,保证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其及相关主体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其及相关主体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 本所仅就本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信用评级(如有)、评估(如有)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评估等内容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4. 本所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申请使用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所对应的贵州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文件之一进行披露。非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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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指 本法律意见书第三条所述项目 主管部门 指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指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中兴财会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指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326009618405J)
《营业执照》 指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6356401147X)
《初设批复》 指 《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望发改字[2020]409号)
《确认函》 指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的确认函》 《情况说明》 指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说明》以及《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办理工程规划手续的情况说明》的合称 《财务评价报告》 指 《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211057 号)
《实施方案》 指 《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预算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22号)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37号)
国发[2014]43 号文 指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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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2015]225 号文 指 《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 号)
财预[2016]155 号文 指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 号)
财预[2018]28 号文 指 《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 号)
财库[2019]23 号文 指 《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 号)
财库[2020]36 号文 指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 号)
财库[2020]43 号文 指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 号)
《通知》 指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 本次发行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发行的主要发行要素包括:
项目 内容 发行品种 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 债券金额 6,500 万元 债券利率 3.10% 债券期限 10 年
根据上述,本次发行的债券品种为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符合财预[2018]28号文的相关规定。
三、 本项目
1. 根据《实施方案》,(i)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29,259.23m²(193.91 亩),总占地面积 34,906.44m²,总建筑面积 443,142.26m²,住宅 2,436 套;建设内容为住宅部分面积 309,331.9m²、商业部分面积 36,039.25m²、幼儿园 3,895.84m²、架空层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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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6.29m²、配套用房面积 2,402.94m²、地下机动车车库 89,296.04m²、车位 2,138 个等;(ii)本项目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而本项目属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2. 根据本所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http://www.cpppc.org/home.jhtml)的网络核查结果以及《确认函》,本项目未被纳入 PPP 项目库。
根据上述,本项目属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不属于 PPP 项目,因此,属于政府专项债发行领域。
四、 项目 实施主体
1. 主管部门
根据《实施方案》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主管部门,其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22326009618405J 机构性质 机关 负责人 董云贵 住所 望谟县王母街道天马大道旁 赋码机关 中共望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 建设单位
根据《实施方案》、《初设批复》以及《营业执照》,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26356401147X 公司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防灾减灾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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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法定代表人 贝永智 注册资本 13,731.5483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5-09-1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储备和开发和整治;城镇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许可经营);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公路建设(凭许可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水务经营(凭许可经营);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凭许可经营);动产、不动产租赁;农业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粮油购销(凭许可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凭许可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凭许可经营);广告经营;停车场管理经营、餐饮经营服务、食品加工、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综合开发利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 据 本 所 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络核查结果以及《确认函》,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
根据上述,本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其已取得其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五、 项目 批准文件
1. 棚改计划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黔西南州 2018年 17 个棚改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的确认函》(黔建保字[2018]361 号),望谟县 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已被纳入 2018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
2. 立项
(1) 根据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立项的批复》(望发改发[2018]122 号),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性质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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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建设地点为望谟县县城,北临建设路,南临望谟河,西临望谟河,东临望谟河;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25,711.97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基地面积 36,91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66,306.41 平方米。
(2) 根据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字[2019]31 号),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望谟县县城,北临建设路,南临望谟河,西临望谟河,东临望谟河;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25,711.97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基地面积 36,915.4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66,306.41平方米。
(3) 根据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望谟县 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望发改字[2020]409号),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王母街道;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 129,259.23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34,906.4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43,142.26 平方米,住宅 2,436套。
3. 环评
根据望谟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对<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望环审[2018]11 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247,112.37 平方米;原则上同意拟建项目。
4. 用地
(1) 根据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520000201813038 号),建设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单位名称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为望谟县王母街道;拟用地面积为 87,041.10平方米。
(2) 根据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520000201813042 号),建设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建设单位名称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为望谟县王母街道;拟用地面积为 45,831平方米。
(3) 根据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20000201609870 号),用地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用地单位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位置为望谟县王母街道;用地面积为 45,831平方米。
(4) 根据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20000201609872 号),用地项目名称为望谟县 2018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用地单位为望...
篇五:三期标准2014
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第 1 页目录第一部分 释义..............................................................................................................2第二部分 声明..............................................................................................................3第三部分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4一、法律依据........................................................................................................5二、事实依据........................................................................................................6第四部分 正文..............................................................................................................7一、项目建设单位................................................................................................7二、项目情况........................................................................................................8(一)项目基本情况....................................................................................8(二)项目审批文件....................................................................................9三、项目资金情况..............................................................................................11(一)项目资金来源..................................................................................11(二)项目资金用途..................................................................................11(三)项目收益..........................................................................................11(四)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11四、项目公益性..................................................................................................12五、项目法律风险评估......................................................................................13六、中介服务机构..............................................................................................19(一)会计师事务所..................................................................................19(二)律师事务所......................................................................................19七、结论意见......................................................................................................19
第 2 页四川英特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 郫都区川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的 法律意见书英律服专(2 2 021 )第【 1211 】
号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就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分 第一部分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特定含义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部门 指 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单位 指 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本项目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第 3 页《实施方案》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评估报告》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本所 指 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预算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管理办法》 指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元 指 人民币元第 二 部分 声明1、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陈述、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不对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日后可能出现的解释、调整及修改对本法律意见造成的实质变更与影响负责。2、本所律师已就本次发行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审慎调查,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
第 4 页3、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项目建设单位的承诺和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口头或书面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等与客观事实不符之处。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均为真实的,并已履行了进行该等签署和盖章行为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及获得合法授权。除非项目建设单位向本所出具特别的书面说明,否则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均系截至目前最新有效的文件,不存在任何与之相反或者矛盾的其他有效文件。项目建设单位保证上述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正本或原件相符。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实施方案及评估报告中对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资料提供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申请和发行本项目专项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分 第三部分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一、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 5 页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5、《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 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 号);7、《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 号文);8、《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 号);9、《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72 号);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 号);11、其他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和专项债券的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及依据。二、 事实依据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124-47-03-498182】FGQB-0437 号);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1-510124-04-01-751493】FGQB-0016 号);3、《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路东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郫发改项目[2021]29 号);
第 6 页4、《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10-510124-04-01-939987】FGQB-0371 号);5、《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说明》;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48);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7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87);9、《关于项目预审控价评审报告办理情况的说明》;10、《资本金落实情况的说明》;11、《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实施方案》;12、《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基于上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就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如下:第 四分 部分 正文一、项目 建设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建设单位向本所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成都蜀都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 7 页后者为前者的全资子公司,前者对后者具有管理权支配地位,双方财务实现并表。经核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如下: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4698887132K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安平东路 235 号法定代表人 徐良注册资本 (人民币)20500 万元整成立日期 2010 年 01 月 12 日控股股东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股 100%)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与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农业项目综合开发;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第 8 页本所律师认为:本项目建设单位 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实际控制的国有公司。其 依法设立,至今有效存续,具备主体资格。二、项目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涉及的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永安路东段项目、纵十二路新建工程。1、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投资建设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城,本项目占地约 60.29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78645.59 平方米,包括新建3 栋厂房、1 号塔楼-办公及科研楼、2 号塔楼-倒班楼及公寓、商业配套、食堂及展示区。其中:3#厂房建筑面积 18989.28 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18989.28 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 23621.96 平方米;1 号塔楼—办公及科研楼建筑面积 4841.88 平方米,2 号塔楼—倒班楼/公寓建筑面积 4188.88 平方米,商业配套、食堂及展示区建筑面积 7910.43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103.88平方米(包括门卫室 50.84 ㎡,垃圾用房 53.04 ㎡);机动车停车位 114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315 个;绿化面积 4368.08 平方米。2、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
第 9 页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道路起点起于安德街镇安唐路同国道 213 线和寻香大道一段交叉口处,沿现状成灌路展线,路线与多处规划、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后止于蜀韵路。工程建设内容:对寻香大道一段(安唐路至蜀韵路)约 2.6 公里长的市政道路进行改造,宽度 40 米,同时实施约 60000 平方米地面景观铺装工程,约45000 平方米的建筑立面风貌改造以及强弱电迁改下地工程等。3、永安路东段项目项目位于安德街道川菜产业园内,项目直接影响区为川菜产业园,间接影响区域为安德街道。本项目主要针对工程中包含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4、纵十二路新建工程新建市政道路长约 1364 米,宽 24 米,两侧绿带宽各 5 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配套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沟渠工程等。(二)项目审批文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永安路东段项目、纵十二路新建工程,四个子项目建设地点均在川菜园区内,具有一定的项目相关性,各项目现已取得的审批文件情况如下:子项目一: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
第 10 页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不涉及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子项目二: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相关环评批复手续。3、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子项目三:永安路东段项目1、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路东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3、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必要的环评手续。子项目四:纵十二路新建工程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3、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相关环评批复手续。本所律师认为:
第 11 页项目已完成 投资备案或 可研报告的批复...